生命之重 发表于 2004-12-2 18:37:47

死是容易的(2)―― 一部很好的小说

死是容易的(2)   ――作者:阮海彪


  于家伯伯以前常常对我母亲说:“弟弟乖。”弟弟,是家里人对我的呢称。从我懂事起,人们就这么喊了,以后从家里流传到社会。
  直到现在,我的上唇长满了又粗又硬的胡茬,比我年轻的老邻居还在喊我“弟弟”。我家隔壁有位邻居。当他还在孩提的时候,他的母亲就叫他“雄狼”,据说,他吮奶的劲道特别有力。他母亲预见他是个好劳力,非常喜爱他,“雄狼雄狼”地喊,夹着赞赏的意思。后来,“雄狼”长大了,到了上海,那昵称也被带到了上海。他讨老婆,老婆也跟着叫“雄狼”。“雄狼,吃饭了!”“雄狼,拎水去。”“嗯。”
  他轻轻应了声,倒象兔子叫,按照爱人的吩咐去吃饭,去给水站拎水。
  那时。我刚懂事,听人家“雄狼,雄狼”地叫,真担心这个头发留得很长,乘凉的时候总是默默抽着勇士牌香烟的男人,会突然跳起来,给那些出言不逊的人一顿巴掌。然而,不用我担心,“雄狼”的狼性似乎早已退化了。他见人家喊,不是默默地朝人家点点头,就是向人递上一支勇士烟,然后轻声轻气地和人家拉家常。“雄狼”,是他的昵称,但这种昵称,我不喜欢。听于家伯伯说我乖,母亲总是答以一笑,无可奈何而又欣然。虽然在别人面前能够如此平静,可在人后,在不顺心的时候,她便用手指狠戳我的额角骂我“讨债鬼”。母亲不顺心的日子是很多的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母亲骂我“讨债鬼”,其实有点不切实际。除了必不可省的医药费,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:从一岁到我十八岁工作,我向她讨过的零化钱,不足人民币贰元钱。贰元钱,对于现在的我来说,‘哪里算钞票,我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,拿出多二十倍、二百倍、二千倍的数目。
  因为我知道钞票在看病时的重要性,因此在身体还健康的时候,总准备着哪一天要去住医院,要化大笔的钱……这几乎成为一种病态心理。
  我明明知道,那种担忧是多余的,但是,我还是这么想。那镂心刻骨的疼痛,我实在不敢再领教了。一钞票可以止痛,这恐怕又是不易被人所理解的,正象我的某些生活习惯不易被我的朋友理解一样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和一个朋友一块出去。我的皮鞋带断了两次。鞋带断了,即使涨红脸,我也要弯下腰去打结。膝关节肿着,不能弯,给已经很短的鞋带打结,确实有点麻烦。第三次,鞋带又松了,我刚要弯下腰,朋友有意见了。他轻轻地叹了口气,“唉,你这个人啊,也真是的。”
  我见他突然变色,好久不能理解。“扔了,扔了,去买一副!”“去买……哪里买?”我说,好一象这老西门是荒山野地。旋即我忙补充说,鞋带结上,还可以用一段时间,长裤脚管一遮,别人也看不出…
  …朋友愤愤然撇开还在饶舌的我,“径直朝马路对面的烟杂店走去。”
  一副皮鞋带!“他对营业员说。我要付这四分钱。他不依。我所以不舍那根断鞋带,并非是缺四分钱。我想解释,却麻利地掏出一张崭新的拾元钞票,朝营业员扔去。挺刮的人民币,在姑娘面前划了条抛物线,掉在柜台底下。姑娘吃了一惊,眯眼也瞪大了。直愣愣地看着我。
  是啊,我本不应用这么大的力气啊。“买,买两块中冰砖。”看她好不容易忍住了笑,我的脸“刷”地红了。在换鞋带时,我又犹豫了。
  旧鞋带怎样处理?扔了好还是收起来?最后,我还是把旧鞋带藏进了口袋。挺起身的时候,我说:“那鞋带结棍!”结棍?鞋带?好在朋友没留意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不过即使在意,也只能由他了。总不见得告诉他,那年,我皮下出血,屁股肿得象只钢精锅,母亲在付药费的时候。偏偏少了两块半冰砖的钱,她换了两部电车回家拿钞票,让我趴在走廊那只长凳上,惹得被一个外地小姑娘摸我的屁股。那抚摸,轻轻的。我以为是母亲,一侧脸却见是个穿红色连衣裙的小姑娘,很秀气。她见我醒了,高兴地喊了声“大”。那时,我十二岁,朦朦胧胧已知道了些男女之间的避讳。我忘了痛,只感到难为情。转过身去检查自已的服饰。不知怎样,我感到有点自惭形秽――那是我第一次感到有这么些意思,在一个外地小姑娘的面前。汗衫,还是九岁那年买的蓝色小翻领,经多次洗晒,弄得“网眼”点点;吊在身上,一动就会露出肋骨以下的那段白肉以及肚脐眼。裤子是哥哥肥大的平脚裤。那天,臀部的血肿肿得突然,痛得厉害。母亲中午回家,饭也没有吃,就匆匆让我换上哥哥的平脚裤,又匆匆把我背到了医院。那小姑娘,大概是以为我昏过去了,要不,就是对我屁股上那凸出的圆包感到兴趣。她带着苦涩的表情看着我,而我只顾自己不断去扯那肥大的裤腿,扯了这头,又露出了那头,总怕她看见什么……我在心里骂母亲,怪母亲,怨母亲,盼母亲。这时我真正觉得我的病是厉害的;是不简单的,是要性命的,同时,更觉得一元钱是神圣的,不可或缺的。要不是当着一个小姑娘。
  我真要号啕大哭一场,哭我这条命――象结了又结的旧鞋带一样的疙里疙瘩的生命!
                 
  对小姑娘。我自幼很张惶,尤其对那些出生在有钞票人家、长得漂漂亮亮的白皮肤小姑娘,因为,我从学会走路开始,一到夏天便赤膊。身上只有以肚脐眼为中心的一段地方是白的。所以我很怕见白皮肤的小姑娘。
                 
  那时候,我趿着自制的厚厚的木拖鞋,在蛋格路上满街地跑。木拖板敲击蛋格路的声音真清脆、真响亮。如有可能,我真想再次领略那声响。一双木拖板的声响如此悦耳,当一支浑身晒得乌黑、趿着木拖板的队伍,向一个“目标”冲击的时候,那种整齐清脆的声响,简直美极了。而那时,这种“目标”又这样多:某某被批斗了;某某父子打架了;某某的自行车胎被放掉了气;某某脚踏西瓜皮仰天滑了一交……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喜欢穿木拖板在水里荡来荡去。附近的黄家路一带,地势低,每次下雷雨,就涨成小河。有脚盆的人家,把脚盆放在水面上。那种腰子形的脚盆,象舢板可以坐两个人。我家没有腰子形脚盆,只有一只小脚桶,面盆般大。因此,我还是喜欢穿着木拖板在水里荡来荡去。
  母亲回家,我的木拖板早就干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出去玩,从来不穿跑鞋。跑鞋只有在去学校时才能穿,再说,多穿了,脚上有股气味。现在,我有点敬佩当时的自已。我竟然穿着木拖板去旱桥看火车,去外白渡桥看轮船。我们还计划游遍上海的山、河、岛。山,就是佘出;岛,复兴岛;河是苏州河,我早去过了;我还想去看龙华的塔。踢踢踏踏,三两同好,结伴而行,口干了,就寻自来水,见水龙头旁没有人,就把木施板握在手里,嘴巴咬住龙头,让自来水朝喉咙哗哗地流。要是突然来了人,转个身没命地逃。那时,身体略有好转,就忘了痛痒,以为自己从来就没有病。老是记住病,怎么活下去啊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现在,我的右膝关节、左踝关节屡次出血,关节腔粘连,趋于僵直。每当由于关节不能如意伸屈、上下楼极为困难而变得心烦意躁时,每当下肢关节急性发作,而又不得不外出的时候,我总会忆及儿童时代的那一幕幕。每当四肢健全的路人向我投来异样的眼神时,我就在心里耐心说服自己――甚至还想不服气地向人们解释:在十二岁前的多数时间里,我是能够疾步如飞的,尽管我的左小腿差点被锯掉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的左腿膝盖以下的部分差点被锯掉,是由于木拖板的缘故。那天,我和我童年时代的“启蒙老师”、年长我八岁的光耀去龙华看飞机。在斜土路那家门口堆满锈钢筋的工厂前面,我木拖板上的帆布带断了。“启蒙老师”提议返回“大本营”,而我执意要前进。我对他是无限崇敬的,我想,不能因为我而坏了他的兴致。光着脚没走几步,我的大脚趾不留神踢在一块锈迹斑斑的钢板上。血,鲜红的血顷刻从裂开的口子里泉水似地涌出。我吓得心怦怦乱跳,手脚也冷了。我见不得血,它包孕着无穷的灾难、责骂、疼痛、贫困……飞机是看不成了,而我却需要立即有架飞机把我接回去。光耀慌了。关于我的种种,他太熟悉了。平时,他叫我“赵子龙”。在幼年,他就能背诵《古文观止》,四年级,他把《三国演义》看了五遍。他非但知道刘备的母亲姓甚名谁,而且还知道赵子龙是由于一根绣花针戳破皮肤流血不止而死的。光耀平时天文地理,口若悬河;锦囊妙计,层出不穷,这次却束手无策。他一个劲埋怨我,并指着明晃晃的太阳发誓,以后再也不带我出门。我愧疚得只差跪下。我是向来崇拜他的,现在,他不要我崇拜了。乐极生悲。我忘却了万事不可过分高兴的道理。人一高兴就会有痛苦(我至今仍这样想。因此,人们不常看见我的笑容)。为了赎罪,我随手从地上抓起把灰土。咬紧牙关,往伤员按。伤口火辣辣地痛。而我想,现在重要的不是痛不痛,而是怎样不使“启蒙老师”
  失望。喷泉似的血,被堵住了。我踮着脚,一个俘虏似地跟着“启蒙老师”慢慢地往回走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回家,我找了块破布,用棉纱线狠狠地把脚趾扎紧。我不敢让母亲知道,不过我很快就后悔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的左小腿犹如绑猪猡似地被绑了三个月,吊了三个月,管辖左脚板提伸的神经和肌肉被吊死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为什么要绑、要吊呢?恼火的时候,我总想。小腿开了刀,血往雪白的绷带外渗。绷带有多厚,它就渗透多厚。医生和母亲在病房外进行了会诊。于是,采用了这种据说战时最有用的止血法。平心静气地说,也只有这种方法对我是适应的。因为我没钱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左小腿留下了三块伤疤。不久,这三块疤痕又被我戳得鲜血淋淋、说来有点后怕,我竟敢和“两角三”拼打。“两角三”住在“九间楼”
  隔壁弄堂里。他本名叫梁国良,为什么要在他的名字上添一分,肯定有出典,我说不上。挺括的高鼻子,双眼皮下陈志伟这段话中的现实二字换成自我,便是超越自我的含义。我理解:把握现实与自我,正说明我们不能指望没有困境,可我们能够不让困境扭曲我们的灵魂。
  于是有一种具有更博大的胸怀、更深刻的智慧、更广泛的爱心的人类,与天地万物合成一个美妙的运动,如同跳着永恒的舞蹈。
                 
  这样的舞蹈多么难跳。难到常让我们丧失信心。不过,他妈的我们既然活着!
                 
  从人的困境出发建立观念,观念是活的,一旦不合人的需要,改革起来也容易。从已有的观念出发构造人性,人性就慢慢死掉。死掉人性的人去改革,常常是再把活着的人性屠杀一回,立起一个更坚固的国人的观念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对特异功能一事不信、不听、不看,只因它不符合已有的一种主义。已有的这种主义也是一种文化,然而只从这种文化出发的人却变成文化盲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也可能是这样的人没弄懂这种主义。也可能是这种主义又一次证明了那句名言:生命之树常绿,理论往往是灰色的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们平时不再“之乎者也”地说了,可小说上出现了“之乎者也”
  却不妨碍这可以是一篇好小说。同样,我们学一点外国的说话又怎么不行呢?事实上,现在的中国人就比过去多了幽默感,外国小说和电影里的翻译语言未必设起大作用。语言习惯的不同,不单是单词排列得有异,更多的可能是思维方式的差别。中国的思维方式太有必要杂交一下,不必把国语的贞操看得太重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中国人踢足球、打篮球,除去身体素质、技术水平还低之外,很明显的一个问题是心理负担太重。说是“为祖国争光”一条口号压是一对明亮的大眼睛,乌黑的卷发,大暑天,一身白里透红的皮肤,块块肌肉,轮廓分明。附近的大姑娘,都喜欢偷偷觑上他一眼。说实话,那时我把他当作一个最标致的男子汉。“两角三”喜欢惹事生非,比如把一双油腻腻的手往人家晒着的新棉花胎上擦。又比如,故意将裹上糖纸的粉笔头扔在马路中央最醒目的地方,等过路人去拾,等着得意地哈哈大笑――有时,站在自家门口的我,也会跟着乐上一会。那天,“两角三”用一张印有米老鼠的很精美的玻璃纸,包上一段粉笔,扔在马路中央。一个器宇轩昂的中年男人走来,他几乎没朝它看一眼,匆匆走了。不久,一个时髦的姑娘路过,似乎看了它一眼,然而看见“九间楼”台阶上有一群捣蛋鬼后,使低头而去。过一会,一个拄拐杖的老头子特意从南货店前走过来,用拐杖拨了拨“奶糖”,又颤巍巍地走了。“两角三”们发出了可惜的“嘘”声。我失却了耐心,转身进屋去了。隔了一会儿,我听到一阵热烈的笑声,便笑着兴冲冲地跨出门坎。我看见一个扛着一大捆稻柴的妇人费力地把肩上的稻柴放到地上,弯下腰吃力地去拾那颗“奶糖”。几乎同时我认出,那正是我。母亲!霎时,我浑身燥痒,忙扭转头去。顷刻。我感到了奇耻大辱。我暗暗发誓:永远不吃糖!从此以后,我开始对世界上所有的恶作剧深恶痛绝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次日,“两角三”来我家,我装着专心看连环画。不理他。我的态度惹得他动手要抢连环画。我破口大骂:“杀坯。”他愣了愣,大约在想:这病小子还敢骂人。于是他笑了,笑得很平静,很残忍,很开心。笑着,他轻轻地问:“你父亲呢?”呼地,热血涌上了我的脸。
  霎时,我象一只小狼,狠狠向他扑去。他得意洋洋,伸出那健美的、栗子肉鼓起的胳膊毫不费劲地抓住我的双手,不让我近身。气得我大哭大叫,更猛烈地进攻。他火了,用当时流行的“划勾子”要把我摔倒。是他的技巧没有到家还是我急中生智的躲避,我说不清,反正我没有被他摔倒。他的木拖板恰恰踢在我那块还没有长好的伤疤。我发出了尖锐的惨叫。邻居们被惊动了,赶来将他劝走。他走了,我感到异常委屈,想哭,又不愿哭。我努力控制自己,以致全身憋出了一阵阵汗。汗水把背心浸湿了。突然。一股恶意涌上了我的心。我看看小腿上那块嫩红的疤一它被木拖板卷起了一块皮,便在屋里四下搜索。
  目光溜到墙角落那只放工具的木箱上,我过去拿到了一把布满铁锈的特大号“扳头”,对准自己小腿上的三块刀痕狠狠砸去……我后悔,在那一刹那我不该犹豫。要我砸第二次,我实在没有勇气了。嫩红的疤,渐渐变青了,殷红的血,从那个被“扳头”砸成的凹处慢慢地渗出――它不象往常一样喷泉似的涌,而是慢慢地渗着。我感到扫兴,同时、我又似乎颇高兴。说不定,我的病已经痊愈了。你看,它只是在慢慢地渗。我把腿搁在方凳上,等候着母亲,让母亲陪我去找“两角三”算帐。我不该把争执扭打的事由全盘向母亲托出。母亲默默听着,憔悴的脸上显得异常平静。她一声没吭,没有大骂那个该死的“两角三”,也没有责怪自已的儿子。她拿来一条浆洗过多次,已经变成暗黄色的绷带,把我那条渐渐变沉、变重的小腿紧紧裹上。就在她给绷带打结的那一刻,我看见有一滴泪水,掉在那暗黄的绷带上,但立即被绷带吸干了……
                 
  因此,当“两角三”的父亲――那个红鼻子、罗圈腿的绍兴老头被当作特务揪出来的时候,我是多么的欣喜若狂。只要母亲稍不留意,我就窜到斜对面,去看那个绍兴老头读别人写他的大字报。那大字报听说是他家隔壁的凌家小子写的。因为用水,两家多年不和。凌家那小子,有点肚才,他写的大字报,既有生活情趣,又有革命激情。我至今还记得那么一句:“他叫他的儿子,骑马琅琅……”那绍兴老头把老花眼镜戴在鼻尖上,在昏暗的路灯下,几乎把整个面孔贴上那散发着墨汁臭的大字报上,用极浓的绍兴口音念了起来:“其哦其昵子,骑马琅琅……”尤其那声“骑马琅琅”,被他念得格外的响,格外的长和格外的“琅”……于是,围观的人群迸发出欢快的笑声。我挤在大人们的大腿缝里,也拼命地笑――只是,我不太明自为什么要笑――以后几天,我总在搜索“两角三”的影子。他几乎绝了迹。这当儿,我又突然暗暗地恨凌家那小子。凌家那小子后来疯了。据说,他父亲的历史上也那么了一点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白皮肤的“两角三”偶然才见到,他似乎变得更白了。终于,作为独苗的他突然离家远远的,独自去了内蒙古。听说,离家的时候他只带了一样东西――一床破旧的棉被。在内蒙,一呆就是两年。两年后回上海的时候他带回了三样东西――一把有刀鞘的匕首,一双镶有珠宝的皮靴,一个绝顶漂亮的女人。“两角三”几乎成了这条路上的传奇人物。那把匕首在小圈子里亮进亮出,那咯咯咯的皮靴声在弄堂里响进响出,那漂亮的女人被他带进带出。“两角三”变了,变得老成了许多。他不再恶作剧了,不再东家窜西家走了。偶然,他看见我,还会向我露出友善的微笑。两个月后,他带着他的三样东西走了。又两个月,来了份电报,要他姐姐和姐夫速赴内蒙。他姐夫去了。又两个星期,他姐夫从内蒙返回,捧回一只白木广漆的骨灰盒。梁国良是为什么死的,他家闭口不谈。有人说,他是为那把匕首死的,有人不同意,说是为那双靴子死的。而有人猜测,他是为那个女人死的……
                 
  哦,梁国良死了。这么强壮的美男子也会死。有时,在月亮光下,看着自己单薄的、歪歪斜斜的身影,总会想起梁国良。你看他那身肌肉,看看他的体魄,怎么会死呢?我似乎不能明白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由于淤血化脓,外加并发伤寒,小腿的伤累及了胫骨――胫骨出现了窟窿。专家请来了。会诊的结果,要据小腿,说:小腿不锯,会影响我的生命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母亲跟医生吵。从走廊尽头的办公室,一直吵到我的床脚后。
  “不,不能锯,你们做做好事,无论如何不能锯。没有腿,叫他以后怎样生活,怎样做人,怎样……我不能养他一辈子!”医生的话,我忘了,总之,怪她不讲道理,不懂规矩。道理,规矩,她比他们懂。
  她要保留她儿子的小腿,这就是最明白的道理。她不愿她的儿子在九岁就把小腿留在手术台上,这就是做人的规矩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当时,我却只是感到难为情。自己的母亲在这个白色的、宁静的、神圣的病房里哇啦哇啦,是件不体面的事。母亲大吵的时候。我总要去瞄床对面那个年龄和我相仿的眉清目秀的女孩子。据说,她的祖父或外公是这个大医院的什么长。她那位戴金丝边眼镜的祖父或外公,她那位把头发一根一根往脑后粘的父亲,还有她那个有着几丝白发还穿跳舞裙的妈妈,他们讲话都是轻幽幽的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就那样,双方争执不下,成了僵局。医生既不给我锯腿,也不给我治疗。“当时,母亲一定知道,这样拖延对他儿子的生命意味着什么。她将担负怎样的良心重责,她将承受怎样的舆论高压。当然,母亲是深明大义的,她的坚持是正确的。在一条腿和一个生命之间,她宁可选择一条腿,因为她知道,人的嘴要用自己的四肢来维持。至今,我深深感谢她。我想,如果我失去肢体,我宁可失去生命……
                 
  我感到情况严重了。浑身发烧,小腿肿胀,疼痛难忍。我迷迷糊糊,讲起了糊话――我觉得活着没意思,别说割去一条腿,就是割去两条腿,我也情愿,人,反正要死的……“妈妈,”我喊,“由他们去吧,我难受死了……”我用头去撞白色的铁床架,我看见床对面的女孩睁着恐怖的眸子在注视我,便略略收敛了些,把头颅往床架上顶。
  痛没有减轻,难受依然难受。母亲的眉心紧蹙着,眼里噙着泪花……
  她抱紧我的头,可是被我挣脱了。我把头颅狠命往床架铁管的空当里塞……铁管发出了可怕的吱吱声。我希望自己的脑壳即刻破裂:“妈妈呵,你救我……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后悔,我不该吃那三分钱一只的西瓜。成年后,当我初步具有抽象思维能力时,我总想:大脚趾的伤口感染、小腿的血肿,再加井泥和西瓜,是造成这次悲剧的祸首。

苦中乐 发表于 2004-12-3 09:32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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