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之重 发表于 2004-12-2 18:39:52

死是容易的(3)―― 一部很好的小说

死是容易的(3) ――作者:阮海彪


  那天,去看什么飞机。由于脚板上翘,小腿受力,引起了肌肉血肿。当夜,瞒着母亲早早睡了。第二天起床,脚趾的血止了,而小腿肿得象皮球,不能踩地。母亲又叹气了,要我整天躺着。那时。我没料到会严重到这种地步。母亲上班去后,我就偷偷起床。站在门口看一眼街景也好呀。母亲下班回家,见那脚还不退,就断定我得了“热毒”。大伏天,毒日头下到处跑,能不得热毒?她的一个长辈,就患有“流火”之类的脚病。中国到底有数千年的历史。那古老的传统医道。不知救过多少人的命,使多少人从病患中解脱出来。母亲对老祖宗传下的东西是相信的,但不象父亲那样狂热。这也许即是今天所谓的文化积淀。就这样,她让哥哥去对面“九间楼”挑井泥。她要用冰冷的井泥来治疗我的“热毒”。
                 
  “九间楼”有一口古井,说是明代的。井栏由汉白玉做成,很低,不大,象一只大号脸盆。井台是用竖起的瓦片铺的,瓦片铺得很精致,密密的,还有些什么图案,经年累月,染上了青绿的答藓。井旁有个土堆,上面种一株夹竹桃,矮而粗壮,三月里,片片花瓣把井里的水映得红橙橙的。那井、很深很深,以致那只破旧的木桶系上了一根很长很长的绳。这古井里的井泥,是远近闻名的。腮腺炎(大嘴巴)流行的季节,经常能看见不知来自何方的陌生人,手里握着特别长特别长的晾衣竹竿,极费力地穿过弯弯曲曲的通道,经过大大小小的门框,前来挑井泥。过去,“九间楼”的居民是慷慨的,现在,就不那么大方了。别说是陌生人,就是关系一般的同街邻居,也轻易得不到井泥。
  见有人提着竹竿走来,就挡在大门口说:“井臭了,不能用。”或称“把井水搅浑了,人家怎么喝!”其实,那井水既不臭,他们也不喝。
  他们只是还没有研究制定出一个井泥收费的办法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哥哥的任务是艰巨的。那年,他十五岁,个子并不高。我躺在床上,想象着他掏井泥的情景:趴在汉白玉井栏上,用竹竿慢慢地插到井底。竹竿早被割去了节疤,留出一个个凹陷。他用双手握住软软的、细细的竹梢,颇吃力地摇动沉重的竹竿,估算沉淀的井泥是否已经嵌入了凹陷中。不久,竹竿滚动着水珠被提了起来。他用手指去抠竹孔里的那团稀稀的、发黑而微熏的泥糊,然后极珍贵地把它刮在瓷碗里。
  这样,一点点地直至装满一小碗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母亲要哥哥每天必须抠满两小碗,否则,不许吃饭。哥哥体谅母亲,再说,我腿上那日益膨胀的肿块,他也看不下去。这工作需要耐心,开始,他很乐意。用一根长长的竹竿伸入清冽的深深的井里,本身很有趣。但是玩久后,他就不耐烦,端回家的黑糊糊越来越少,而需要量却越来越大。因为,井泥数天敷下来,我的小腿透明发亮,似乎能看见鼓囊囊的液体。它不见凉,反而更烫,而且,还隐隐作痛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应该去医院。我知道,那不是什么“热毒”,而是在出血。但是,我没有说出口。母亲仍热衷于井泥疗法,甚至还去挑来一大桶井水,要我把整条腿浸在冰冷的井水里。钻心地痛,也钻心地冷,那痛和冷交织着,味道不好尝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井泥疗法,属于“外科”。它不见效,母亲只好求助于“内科”。
  “内科”就是吃西瓜。那时,正值西瓜上市。隔壁南货店在挑灯叫卖。
  于家伯伯作古不久,附近的小捣蛋几乎不约而同开始和“阿胡子”捣蛋了。他们有时把店里放在墙角边的排门板悄悄拿去一块。等到夜里南货店打烊,店门关不了,只好等中心店派人来值夜班,看看时间差不多了,就有一个好小囡劝“阿胡子”去找找。“阿胡子”去找,什么阴暗角落都找遍了,最后才在五十公尺远的厕所里找到那门板。有时候,十几个小捣蛋排成一圈,围住南货店,挡住那些敢于进店堂买东西的顾客……“阿胡子”终于被调走了。后来,领导上调来一个老头。那老头,门牙突出,而且特别黄,牙缝常渗血。一盏昏黄的二十五支光电灯泡,拖着老长的线。吊在一根扎在凳脚上的竹竿顶端。灯下。两块门板上,放一只玻璃架子,那架子里放西瓜。牙龈炎伯伯卖西瓜想必至多是半路出家。他捡出的西瓜,大多半生不熟。那时候,是一色的平湖瓜,每只都有八九斤重。一刀下来,卖不掉,就放进那只玻璃架里。买西瓜的人越多,那玻璃架里的西瓜就越多。牙龈炎伯伯用不太嘹亮的嗓音唱流行的卖瓜歌:“……西瓜要卖煞勒哩甜个嘞!”
  但是那歌从他嘴里唱出总不大对劲,那“煞勒哩”听起来好象是“杀癞痢”,而且劲道又用过了头,恶狠狠的。
                 
  玻璃架里的西瓜装满后,围观的人也多了起来。大家冒着一身臭汗,等候着处理那半生不熟的西瓜。见好瓜没有生意,牙龈炎就开始拍卖生西瓜了:“五角”,“三角”,“二角”,“一角”――大家可能是商量好的,谁也不动心。于是,一只只偌大的西瓜,只好“三分、两分”贱卖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几乎每天,母亲总能化七八分钱,捧回两三只大西瓜。一只瓜给我的姐妹们分,另一只则由我一人独享。即使我刚喝完稀粥,母亲还硬要我吃下那只足有七八斤重的西瓜。她说:吃,你多吃点,吃完,多小便,让“热毒”从小便里冲出去……
                 
  说实话,我宁可喝白开水,也不愿吃这种红不红、白不白的也算西瓜的瓜。不过,为了那日益红肿的小腿,我只好拼命吃,撑开肚皮吃,吃得肚皮微微发痛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后来,我拒绝吃西瓜了。这么多西瓜,我怎么吃得下。善良的牙龈炎伯伯知道了我的“热毒”。即使在大白天,他也让我家里人去拿西瓜:半生半熟的,只生不熟的,甚至倒瓤变质的……这时候,我的小腿肿胀加剧了,而且还发烧,每天四十度。看来熬不过了,母亲狠狠心,喊来一辆三轮车,把我送进了医院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母亲终于胜利了。医生重新开始对我作治疗:先用500cc的注射器,每天早夜两次抽小腿里的脓水。每次,他们总能抽出几大管。黄黄的、稠稠的脓水象炼乳,而我那小腿象一头产奶率极高的奶牛的乳房。看来注射器也对付不了那只乳房。于是便开刀引流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在那时看,手术室很大,空荡荡的,净是些亮锃锃的铁家伙:铁床、铁椅,铁盘子。我害怕了。我不愿意开刀,宁可锯小腿!出于无奈,我喊了声妈妈――以前,即使在最害怕的时候,我也不喊“妈妈”。
  我认为,男孩子是不能随随便使喊“妈妈”的。可是那天,我喊了,声音是嘶哑、恐怖的,而且微微颤抖。那喊声在母亲和大姐听来,可能极为伤心。她们都流泪了。后来,我知道,他们是应该流眼泪的。
  医生曾经对她们说过:我完全有可能由于失血过多,死在手术台上――那病是动不得刀的。要动刀,就必须准备足够的血浆。母亲由于钱的缘故没有为我准备。在那时那刻她一定后悔莫及。医院还让她在一张什么纸上签了个名。母亲不识字,更不会写。要她用手写字,在她看来一定是性命交关的。她哭了,是有点生离死别的意思的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睡上了手术台。外面正是个“知了”鼓噪的暑热天。那一声声“知了”、“知了”,在我听来是一句句的“死了”、“死了”。那声音一阵阵的象海浪,一层滚过,又一层层滚来。我想起被关在手术室门外的母亲,突然觉得心里难过。我有话要对母亲说,有许多许多的话……
                 
  一位戴大口罩的男医生不许我说话。他的口气是严肃的。他拿来一只小碗似的东西,碗里好象放着些什么,被白纱布包着,我看不见。
  他把那只“碗”扣在我嘴上。顷刻,我闻到一股强烈而呛鼻的气味。
  我挣扎,用手推开它。我喊叫……我觉得他们在搞谋杀。“你觉得难闻,就大口往外吹气,对,大口吹,用劲吹……”我上当了,因为我越往外吹气,吸进的东西就越多。在几秒钟内,我死了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太阳,一轮初升的朝阳,红彤彤、圆滚滚的,悬挂在我的额上。
  但它又不象太阳,不那样炽热。是蛋黄――一枚被敲碎蛋壳盛在白瓷碗里的鸡蛋黄,吊挂在我的眼皮上。可它不是蛋黄,它比蛋黄更圆、更红。是冷却了的缩小了的太阳。是加过温的放大过的蛋黄……它就在我眼睛的上方。远处,隐约似有生命在唱歌。歌词我听不清,歌声也不具体。究竟是什么?究竟有没有?我努力想弄明自。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,我总在想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为了少化钱,我的小腿被吊了起来。想出这种简易而又可行的止血法的,一定是个绝顶聪敏的人。直至现在,他仍然赢得我无限崇敬。
  那小腿虽然被吊了起来,但是血依然从白纱布里渗出。雪白的绷带,染上了一朵朵血红的牡丹。花瓣是紫色的,而花蕊是鲜红的。我的小腿被装进一个凹槽里。脚后跟的嫩皮对着态度生硬的硬木板,那种火辣辣的痛,犹如放在电炉上慢慢的烤猪蹄似地烤,直至现在,只要一想起来,我的脚后跟就有条件反射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被吊了三个月。我嚎叫,求饶,喊漂亮的阿姨(护士),伟大的医生,聪敏的工务员叔叔。总之,乱七八糟,以前学过的“称谓”,随便搭配上学过的形容词,都拿来活用。每当我喊叫得最厉害的时候,总有个上了年纪的护士,探进半爿脸,露出半顶护士帽――她不敢进来。怕传染,对我冷冷的。语气平稳的、但针对性极强地叨叨――“自作自受”、“自讨苦吃”、“自该死”,还有许多“自”字当头的词句。现在我在写文章时,所以养成了不滥用成语的好习惯,大概得感谢这位语言大师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半年后,我带着小腿上三块难看的疤痕,拖着再也提不起来的左脚板回家。母亲不准我常去“九间楼”,她怕我闯祸,那里“动刀动枪”的人多,武腔得很。但白天她要去上班,夜里,家中需要缝缝补补、洗洗刷刷的东西又这样的多,她哪里管得住我。我爱去“九间楼”,是因为那里能人多,我自幼有学习英雄的强烈愿望。在“九间楼”众多的能人中,我最佩服罗夫和罗宾――凭这名字便可知给他们取名的父亲是如何不同凡响――的父亲。
                 
  他的名字也奇,与当时正蒙难的罗氏大将只差一字。尽管这样,他一点也不觉得应该作些兔死狐悲、夹紧尾巴做人的表示。他身高一米七九,喜欢双手插裤袋,站在“九间楼”前的青石板上。他总是穿一条肥大的,镶有暗红嵌线的警裤。裤腰随随便便、松松垮垮地系着,终年蹬一双锃亮的老方头牛皮皮鞋,那是公家发的。他是一名警察,但在哪个部门工作,谁也不知道。他虽然干那一行,却从不见他穿制服。他爱穿便服,服饰在当时要算是很精美的,甚至还可以说是相当时髦。他相貌英武,微凹的眼窝,鹰钩鼻,方方厚厚的下巴中间有个“心”字型的凹陷,还有一脸络腮胡子。他说话嗓音纯厚,悦耳,响亮,有股浓浓的鼻音。他每讲完一句话,总喜欢噘起下嘴唇,紧紧抿住上嘴唇,这动作有异样的魅力。歌,他唱得很好。据说,有一次他在千人大会上表演过独唱。公开场合,他总是唱:“……千里冰封,万里雪飘,望长城内外,惟余茫茫……”而其它一些当时允许唱并且提倡唱的歌,他一概不唱。原因呢,我听他儿子说:“那些歌,不配唱……没有力道。”在私下场合,在他自己家里,甚至在他家那个小天井里,他便会旁若无人地大唱特唱《乌苏里船歌》、《克拉玛伊之歌》在当时,唱这些歌是需要有些胆量的。我至今还记得的一句残缺不全的歌,就是从他那儿听来,潜移默化印在脑子里的。“……你要问那阿娜尔罕长得怎么样呢,哎哟,那黑眼睛、长眉毛、人高大,哎哟那可爱的阿娜尔罕,就象一朵美丽的鲜花……”末尾,还要来句“的、的、的蓬嚓”。就这首歌。几乎风靡了“九间楼”附近的几条马路。年长我几岁的小男人,吃过夜饭,就拉开喉咙大声唱,等唱到那句尾声,“的、的、的蓬嚓”时,就来个众声合唱――可惜,那首歌,在他们嘴里唱走了样子。他们唱不好它。他们没有他那样的麻荔枝般的喉节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朦朦胧胧的,也不知何年何月,这位“阿娜尔罕”走进了我的生活。尤其在那漫长而又寂寞的病榻生涯中,有很长一段时间,她一直陪伴着我。有时候,我总隐隐约约觉得,我将来的妻子,一定是位黑眼睛、长眉毛、又高又大的女人。
                 
  “外国人”,即罗氏兄弟的父亲,几乎成为一群大小孩崇拜的偶像。而他也确实够他们崇拜。凡是值得玩几下的东西,他无所不精,无所不能,无不出人头地。放鹞子,放入放“瓦片鹞”,他放“人鹞”
  ;别人放人鹞“,他放又长又漂亮的”蜈蚣鹞“。斗蟋蟀,他更是堪称专家,不论哪种蟋蟀给他评定,他总会找出贴切的名称:”黑头“、‘铁头”、“青板三色”、“蓝衣白条”。他家有许多蟋蝉盆,靠大衣橱、顺墙脚一溜排着,雪青青的,一律色的“天落盖”。每只盖上,统一有叶型的黄铜片。他那养蟋蟀的工具,数量之多,规格之全,在我们这一带很有名气。当时,我就怀疑这些东西的来路。他父母传给他的?自制的?那时候“四旧”已经扫过好几回了,要觅这些宝贝,确实是很不容易的。不知怎的,我从小就对这些东西不太喜欢。
  我记得,在中学时代,我养过一条金鱼。刚买回它的时候,它是金灿灿、胖乎乎的。养了半年,我突然发现它变成白沓沓、精精瘦了。我心里难过,好象很对不起它。难过之后,我还为自己找到了理由:在那半年里,我进了四次医院,有一次还在医院住了半个月。它没有被饿死,已经要算它命大了。后来,我便把它送给了我最要好的同学唯群。唯群不要,因为他养的都是珍品:红高头。我苦苦哀求,唯群才勉强同意。但事后,他从不提起我那可怜的它。我也不去问他,我怕听到不幸的消息:它早被唯群扔了!
                 
  “外国人”是警察,他养蟋蟀,在当时的我看来,总有点不伦不类。但,那年风行毛主席像章,他一下子又成了这方面的权威,也把我对他的那点芝麻绿豆的怀疑,一下子吹得烟消云散。什么像章他都有:最小的一枚只有葵花籽壳那么大;最大的,有语录本那么大。那些东西在当时是很珍贵的。一种最最普通的印有毛主席头像的“为人民服务”,据说刚上市可以换一辆永久牌自行车。只要“外国人”有空,他总是在胸前别着至少两枚,双手反剪在背后,挺起胸脯,站在那块青石板上,用那犀利发亮的凹眼,来回打量那些过路的人。过路的行人,也向他行“注日礼”,紧盯着他的胸部,直至头颈发酸。不过,这种清闲时刻是很难得的,没几分钟,他的周围便会出现一群小男人,还外加几个大姑娘。于是,他便说:到某某日,他再让大家见识一下某某样的像章……
                 
  “外国人”的嗓音浑厚,悦耳,又很会说话,一句句妙语联珠,很少停顿。而且话题天天翻新,每次有令人激动的内容。看见他,我脑子里自然而然会浮现出李铁梅的一句唱词:“做人要做这样的人。”
  盛极而衰,而我又是最早从他身上察觉到这一点的人。
                 
  几乎天天黄昏,只要他那只柳条藤椅往马路上一摆,附近三十米内正在喝粥吃饭的小男人,就会不约而同加快咽喉部的运动速度,他们怕占不到好位置。大家都爱听他的故事。故事精彩且不说,什么“包公断乌盒”,“长辫子张青”,“上海白癫痢和山东马永贞”…
  …他说得也道地,嗓音道地,表情道地,兴来时还能拉出几个京剧武生的功架,把见识不多的少男少女们弄得眼花缭乱,似痴如醉。他说到那条神鞭似的长辫在张青头上挥舞,嘴里“呜呜呜”地作着风响,双手把那折扇抡圈摆动,真是高手。不过,我不喜欢他太入神了。因为,这样会使人胆战心惊。当他说到:“屋顶上格楞楞一阵响,腾的,飞来一条白影。那白影被白布严严密密包着,只露出两只鸭蛋大的眼睛,一步一步向前逼来……”说到这里,他那双凹眼就会闪出凶光,紧紧盯住你,一步一步朝你逼来。这时候,胆小的,总会“哇”的大叫一声,跳起直往家门冲去。因此,选择听故事的位置很有讲究:坐得太远,怕听不清楚,坐得太近,怕他进入角色,用眼睛的凶光吓你、逼你,甚至偶然还会吃到一两支“飞镖”,或者尝尝“鬼头大刀”的滋味。有一次,大头一连吃了五支“飞镖”,一次击中门面上,鼻梁都肿了。不过,这也怪他自己不好。因为大头一被带进书情,他的手就会停止不动,忘记“工作”。此刻,“外国人”那双长满又粗又黑的长毛的腿正搁在大头的腿上。那大头常常要扮演“债务奴隶”的角色:为他搓脚丫。“外国人”的那双脚,我在五步之外看见都会恶心和害怕。大脚趾甲又厚又黄,象只田螺壳,小脚趾几乎没有,缩进了脚板里,而且满脚都是粉屑屑的老皮疙瘩……让这样一双脚,搁在自己的大腿上,而且还要你不时伸出用来吃粢饭和抓油条的手指往那缝缝里搓,啧啧,我真为大头感到委屈。不过,他不搓,又怎么行呢?
  因为大头那时的身份,只怕坐加座也不够格,现在让他坐前排,当然要来点“勤工俭学”。有时候,在头的手势稍为有点散懒,他就会立即成为众矢之的。“外国人”的脸和嘴就是灵敏度极高的监视反应仪。
  你看,大头的手势慢了,甚至停了,就是故事讲到最关键之处,“外国人”的嘴巴也会立即不动。人们便知道,大头在偷懒。于是,一片吆喝,甚至一记头拓,使大头又开动了机器。这当儿,总有人充当张龙赵虎的角色……
                 
  那年,我的小腿刚开过刀,伤疤还没长好。我不敢到处跑,吃过晚饭,见人们把“外国人”围停当了,我才端只凳子坐在外圈,侧转头,伸长耳,静静地听。说实话,这样听故事很吃力,有时风向不好,传来的是只字片语。不过,不要紧,那些中断的空白,可以被我那很出色的想象所补充。因此,这种远距离的传真,对我还是适应的。有一次,天闷热,没有一丝风,我把小凳子稍稍向他们靠近了些。我的动作,早被“外国人”察觉了。他正在讲曹操与袁绍打仗。曹操大败,卷军从许昌出逃。这时,他讲到:“一路上,悲啼千里,哭声遍野――”便朝我瞥了一眼。我敏感,他的眼色里有一丝鄙夷的神色。果然,他说了:“其实,曹操人称盖世奸雄,依我看,他还是妇人之勇,甚至狗屁不通。你看看,那些老弱病残,要他们干什么,还不如统统给我杀了!这样就可以轻装上阵,争夺天下……接着,他便借题发挥,讲起我们的民族。他说,我们之所以落后,就因为人多,不但人多还要保护残废人。古希腊斯巴达克人,就不对残废人怜恤,老弱病残,统统要杀死。说到这里,他不断用眼光逼我。我吓得忙低下头,不敢扭动身子。果然,他对我点名了。他说,比如说象我这种病,在斯巴达克人中就不会存在,因为他们那里,男孩子不满月,就要割”包皮“,包皮一割,流血不止的,就要被杀死……听到这里,我满脸通红心跳不止。那时候。我还不知道”包皮“为何物,我所以脸红心跳,是因为他太残酷了。他要杀人,要杀我,哼!就在他津津乐道大讲”
  包皮“为何物的时候,我走了。从此以后,我再也没有去听他的故事。
                 
  我开始对“外国人”产生了敌意和仇恨。不过,要理由十足地恨一个人,也是件不容易的事。正象我们现在评先进,总要摆上几条先进事例,那时我恨他,也要有几条供我恨的理由和事例,这样,恨起来才会理直气壮,恨得深且透。他那现在我想来有点叔本华和尼采色彩的理论,在那时,我认为还不可作为恨他的理由。因为,那是他随随便使说的,再说,他也不会真的要杀我这样的人。于是,我开始关心起他的一切。他的一切,在当时的我看来确实是很伟大的,是无可挑剔的。因此,有一段时候,我是很伤心的。后来,我终于发现了,他在午饭后,总喜欢穿着短裤随随便便乱睡,而且,每次,我总发现他在熟睡的时候,把手伸进裤裆里……于是,我断定他是个下流坯。
  我高兴了,再也不为听不到那些很精彩的故事难过了,还有了种不屑与他为伍的自傲感……
                 
  六年前,当我被那日益严重的疾病弄得心灰意懒,几乎想轻生的时候,传来了他死亡的消息。在上分钟里,我的心绪立即进入到一种经常出现的空旷而深邃的境界里。我想,可以活,就尽量活下去吧。

生命之重 发表于 2004-12-2 18:44:17

待续

苦中乐 发表于 2004-12-3 09:36:26

:(  :( :( :) :) :) :o

王洁 发表于 2004-12-3 10:45:56

这样子感人的文章我感觉不应该贴在这个灌水乐园。

看似平淡,却包含了深刻的寓意,很值得一看。

请问生命之重:您是否愿意把这个连载放在“多彩人生”这个板块继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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